11.      這本書由你採訪、寫作、書籍設計一手全包,是你主動向出版社提的想法?

是的,我從構思這本書、書本設計、到字體的設定,完全一手包辦,不假他人之手。所以這本書才會花了我兩年的時間啊。我的確是個控制狂。


12.      除了設計類書籍,你平常會閱讀其他類型的書籍嗎?小說、散文等等啦,可否舉例。

噢,我很愛Douglas Adams, William Gibson, Michael Chabon, P.G. Wodehouse這些人的書,尤其是AdamsWodehouse,他們不但是語言文字的天才大師,而且還很搞笑。我也很喜歡《紐約客》(The New Yorker)雜誌,裡頭John Lahr的藝術家側寫專欄尤其棒,每個禮拜的文章都很精彩。我們這兒還有一個廣播節目叫《This American Life》──http://www.thislife.org ──撰稿的功力也是一流的。


13.      你本身是德國人,在哪一座城市長大?

我是在德國漢諾威出生的。我六歲的時候,我們家搬到了一個小鎮叫做Rinteln,離漢諾威大概一個小時的車程。我到高中畢業之前都住在那裡,畢業五個月之後我就去洛杉磯了。

 
14.      為什麼會想跑到美國洛杉磯藝術中心設計學院唸設計?


因為我想住在洛杉磯。我在那之前兩年連著到洛杉磯旅行了兩次,我從此就愛上這個城市。藝術中心是洛杉磯最棒的藝術學校,所以我就去了。我一到洛杉磯感覺就像回了家一樣,甚至比我在德國還自在,很怪吧。那裡就是我的家。

 

 

 15.      你在德國(歐洲)和美國生活,吸收了兩地文化,你覺得作品有因此發生什麼變化嗎?
 
我敢說絕對有。我是看美國電視節目和電影、聽美國音樂長大的,搬到美國來真的就像是回家一樣。不過我也同時受到德國文化的洗禮,畢竟那是我生長的地方,德語是我的母語。所以呢,我有些想法不是那麼地「德國,但也不是很「美國。或許我在文化上永遠只能當個外人,不過我倒是無所謂。這反而讓我可以跟更多人結善緣,因為我不在他們的食物鏈裡頭;我不會對他們造成威脅,他們也不會威脅到我。


16.      你喜歡洛杉磯嗎?會繼續留在這座城市工作?

 

我愛死洛杉磯了。我剛拿到美國的公民權,所以,是的,我可以很開心地宣布我要一輩子待在這裡。

 
17.      讀了《邁向頂尖設計師》(All Access),感覺平面設計師有時候要等待靈感,或是和時間鬥爭,而且可以感覺到你對於做為設計師的態度極認真,你很大部分的時間都投入在工作上嗎?


呃,我這麼說吧:現在已經過了午夜,我也已經累得半死,不過我還是坐在這裡回答妳關於這本書的一些問題。沒錯,我的生活的確是繞著我的工作打轉的,我覺得無所謂啊。我愛我的工作,我也很高興、很榮幸有這麼多人喜歡我做的東西,希望我幫他們做東西。


18.      工作的時候,你有特別聽哪張或是哪一類音樂嗎?

光做設計的時候,我什麼樣的音樂都聽。在設定字型的時候(這非常無聊,但是又得花上很多時間和精神),我通常會聽「The American Life」的線上廣播,因為一聽我就會聽得興致盎然,哪裡都不想去了。但假使是寫作的時候呢,我就需要安靜。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閱讀七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