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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曲

一九六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安迪.沃荷在他萊辛頓大道的透天屋子窗邊往外看,一輛黑色福特(Ford獵鷹(Falcon旅行車駛近停在人行道邊。他一把抓起他所認為的「必需品」-幾十本雜誌、一台新買的寶萊(Bolex)攝影機(事實上他還不太確定要怎麼使用它)、和他的西裝晚禮服──並且和他的母親吻別之後,便匆匆跑下階梯、跳上汽車,展開他生平第一趟橫越美國的公路之旅。他的目的地是洛杉磯,在當地,爾文.布魯姆(Irving Blum)主持的「費若斯藝廊(Ferus Gallery)」將要展出安迪的畫作──艾維斯.普雷斯里(Elvis Presley)和伊莉莎白.泰勒(Elizabeth Taylor)的畫像。

 

在這九月豔陽天底下的安迪.沃荷是個什麼樣的人物呢?肯定不是日後那個頂著銀髮有如謎一般、到處縱情享樂的男人。他在一九五年代便已經是一位成功的插畫家,以奇幻古怪的鞋子、小天使、花卉等小品插畫聞名於世。但到了六年代,安迪儼然改頭換面成為一位新潮主義藝術家,他嚴肅看待他的繪畫作品,開始拍攝實驗性的電影。一九六二年,他頗具爭議性的作品──金寶濃湯罐的「畫像」──將他推向了當時轟動社會的新藝術運動,也就是普普藝術(Pop)的浪頭。但身上的破卡其褲和髒球鞋讓他難以擺脫「邋遢安迪」(Raggedy Andy[1]的綽號,這時候的安迪給人的印象仍然是「迷人又親切」、「慷慨」、「大方、外向、神采奕奕」──即便他當時已經三十五歲了,但他活脫就是個不老的青少年,對生活總是充滿了奔放的熱情。

 

安迪從小就對好萊塢懷抱著許多幻想,但他從來沒有親眼見過好萊塢。他熱愛為名人們作畫──莉茲(Liz)、艾維斯(Elvis)、瑪莉蓮(Marilyn)、馬龍(Marlon)、特洛伊(Troy[2]──這些都是光說出單名,就可以在腦海裡浮現長相的明星臉孔。現在,他要一路向西展開他的朝聖之旅。還有另一件事比「費若斯藝廊」的展覽更令他興奮期待,那就是他的新朋友──演員與新進藝術收藏家丹尼斯.霍伯(Dennis Hopper)和他的妻子、好萊塢貴族之女布魯克.海華德(Brooke Hayward,她是製片李蘭.海華德〔Leland Hayward〕和演員瑪格麗特.蘇利文〔Margaret Sullavan〕的女兒)──答應他,要在他抵達洛杉磯之後為他舉辦一場「電影明星之夜」的派對。霍伯家和他們那些名人朋友們的雞尾酒會已經決定安排在九月二十九日舉辦了,所以安迪只有四天半的時間可以橫越美國。

 

既然時間如此緊迫,安迪又何苦在這個噴射機時代以公路旅行的方式前往洛杉磯呢?「駕車穿越美國會是一段美好的時光。」安迪解釋。「我想要好好看看美國。」[3]的確,他對於紐約到洛杉磯之間的地景風貌充滿了好奇,但同時他也對於搭機飛行感到相當緊張不安。自從伊莉莎白.泰勒的先生、好萊塢製片麥克.陶德(Mike Todd)葬身於一九六一年的一場空難之後,安迪的母親就經常警告他(用她濃重的東歐口音):「有很多在天上飛來飛去的大人物都是這樣死的。」因此待在地面上似乎是一個相對安全的選擇──除了一個小小的問題之外。雖然安迪.沃荷對汽車相當著迷,也喜歡畫車子,但他完全不懂怎麼開車。

 

不過這難不倒他,他找來了三個朋友──其中兩個人擁有汽車駕照──陪著他一起踏上這趟橫越美國之旅:韋恩.張伯倫(Wynn Chamberlain),他是一名親切老實的藝術家,而最重要的,他是這輛福特旅行車的車主;泰勒.米德(Taylor Mead),一個立意於非主流電影的精彩世界中揚名的古靈精怪男演員;以及安迪工作室裡俊俏的助理新人,大學生傑拉德.馬蘭嘉(Gerard Malanga),他是個胸懷抱負的詩人。

 

帶著一張布蘭奇信用卡[4]Carte Blanche credit card),安迪便和他的夥伴們上路前往好萊塢了。指定駕駛韋恩和泰勒坐前座,方便他們兩個人輪流駕駛;傑拉德則和安迪一起坐在後座。「這趟旅行肯定會很好玩。」安迪一邊斜倚在寬敞的汽車後座聽著收音機傳來震耳欲聾的音樂聲,心裡頭一邊這麼想著。看著後照鏡映出的曼哈頓天際線和眼前無盡延伸的道路,他一派樂觀地踏上這趟即將穿越二十一個州的旅程──誰又知道他心裡走過的將是多遙遠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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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Deborah Davis黛博拉.戴維斯是一位作家,她的作品有:《座上賓:布克.T..華盛頓,西奧多.羅斯福,與震驚全國的白宮晚宴》(Booker T. Washington, Theodore Roosevelt, and the White House Dinner That Shocked a Nation)、《滑落的肩帶:約翰.辛格.沙金特與X夫人的消沉》(Strapless: John Singer Sargent and the Fall of Madame X)、《法布里休斯和金翅雀:一個關於藝術、悲劇、與永生的真實故事》(Fabritius and the Goldfinch: A True Story of Art, Tragedy, and Immortality)、《世紀派對:一個關於楚門.卡波堤和他的黑白舞會的精彩故事》(Party of the Century: The Fabulous Story of Truman Capote andHis Black and White Ball)、《鍍金:紐波特如何成為美國最奢華的渡假勝地》(Gilded: How Newport Became the Richest Resort in America)等書。她在幾間主流電影公司裡擔任執行製作、編審、與故事分析。

 

商周出版三月三十日即將上市!

 

﹝推薦﹞

「節奏明快,絕對引人入勝。裡頭有許多關於安迪的迷人細節,是甚至連我也不知道的。」──派特.哈克特(Pat Hackett),安迪.沃荷的日記記錄者與共同作者

 

「黛博拉.戴維斯在安迪.沃荷一九六三年劃時代的橫越美國公路之旅當中佔得最佳座位,也感謝她一路帶著我們同行。透過她強烈的敘事手法和饒富趣味的散文,《The Trip》讓我們猶如置身在安迪的行動當中,陪著他一同闖過好萊塢、曼哈頓上流社會、和藝術世界的高峰。」──凱文.關(Kevin Kwan),暢銷書《瘋狂的亞洲富豪》(Crazy Rich Asians)作者

 

「託黛博拉.戴維斯的福,我剛才和安迪.沃荷進行了一趟橫越美國到好萊塢的公路之旅,時間是一九六三年,美國失去純真的那年。沒錯,那是個八卦流言盛行的年代,到處都是蜚短流長-少了這些閒話安迪也不會離家-但流行的絕對不是只有八卦而已。看待事情的觀點讓安迪.沃荷不僅僅成為當代人們競相追逐的藝術家,更是二十世紀偉大的哲學家之一。」──威廉.諾威克(William Norwich),時尚設計師,《學習上路》(Learning to Drive)作者

 

「黛博拉.戴維斯為安迪.沃荷一九六三年的橫越美國冒險之旅所做的精彩詳實記錄值得AAA+的評價。託安迪的『時間膠囊』、和戴維斯嚴謹研究的福,《The Trip》一書已經為你在這趟傳奇的公路之旅當中安排好『最佳座位』了。」──提摩西.格林菲爾德-桑德斯(Timothy Greenfield-Sanders),攝影師與導演

 

[1] 「邋遢安迪」Raggedy Andy)原本是美國作家強尼.格魯埃爾(Johnny Gruelle1880-1938)所創造的童話角色,和”Raggedy Ann”為一對布娃娃姊弟。

[2] 分別指:伊莉莎白.泰勒(Elizabeth Taylor)、艾維斯.普雷斯里(Elvis Presley)、瑪莉蓮.夢露(Marilyn Monroe)、馬龍.白蘭度(Marlon Brando)、特洛伊.唐納胡(Troy Donahue)。

[3] 安迪.沃荷和派特.哈克特(Pat Hackett),《普普主義》(New YorkHarcourt1980),44

[4] 由大來國際信用卡公司(Diners Club)所發行的一種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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